• 2008年07月18日

    关于喜欢关于爱 - [小尘]

    断网。骚扰让一个字都打不了。静下心,写一些东西给你。也是一直欠你的东西。
    自你离开,三日。一直想念,没有更新。自你回来,五日,想念,一直没有更新。

    叹……  你可知我的心情么?我真的已经无法自治。说不清,到底对你是什么样的感情。
    只知道,为你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悲而牵动情绪。真的要失控。再在那继续真的无法自抑。

    于我,我怎样祈祷、怎样劝说、怎样努力,都不能减去你的丝毫烦忧;
    而你,为别人欢颜,为别人开心,却从来,不曾为我改变一点点情绪。

    我觉得,对你来说,我是毫无意义的,没有用的废人。你看,我只会给你添烦只会让你不开心。
    我在信里跟你说过,最多支撑过生日。后来确是因为舍不得你。怎样也舍不得留下你,一个人。
     
    一直不很明白你当初离开的原因,问过你,你也不说。
    问过别人都说不知。有人说高三,有人说右却,有人说薇薇。
    私下里臆测,因为有人让你不快,“欺负”了你;而你,骄傲地离开。
    所以发愿留下来保护你,帮着你,但现在忽然发现,你足够强悍到不需要我。不是么?

    自那件事之后,我自闭,你改签名;我不愿说话,你迫我出山。也许不是故意,但我真的很感激。
    虽然十分狼狈。但总胜于,真的停滞下去。我真的不愿意,也让自己消沉下去,就这样甘心死去。
     
    就像是《会有天使替我爱你》里那样重复着无数遍的情节——
     
    云暮在离开之前,不久说过,他喜欢裴翌,他想要成为裴翌。他说过有人会替他来喜欢我。
    之后我遇见了你,血缘关系,让我喜欢你,还有精致的文字,也许一开始我就把你当成他。

     

     


    就像信中写到七十六个理由,无论怎样,我都喜欢你。
    我一直告诉自己,因为云暮,因为那里有云暮的性格。

    但是某天,我翻起一笔一笔,抄录下来的回忆却发现,
    两个人竟然是如此截然不同,至少,感觉完全是两种。
     
    我竟然同时喜欢上了两个人。是不是真的很罪孽深重?
     
    迦若为不因青岚而背叛明河,在变心之前就已经自尽。
    而我却已经没有自尽的契机。喜欢可以相容爱却不同。

    以前喜欢四个女生和你说过,但那都是一个时段一个。
    除了枫儿会把自己串演成雪,其他人再没那般流泪过。
     
    直到云暮,才知道何谓爱情。那种患得患失刻骨铭心。
    但对于你,竟然也一样忧患。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在意。

    也许便真如你真如她们所说,付出太多一般人受不起。
    我不懂控制分寸也无法改变,只有远离别无他法可行。
     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我本无意帮助薇薇任何事情。就算于我和云暮的缘分,
    我也早都还给了她,陪过她,那么长时间,那么长久。
     
    当然不是你错。只是想不通,她因何恼怒,因何生气,
    明明是她自己错解别人意思,又或是心虚,又或故意。
     
    你看她好,她便哪里都是好,你维护她,我不会怪你。
    可以承认,我确实惹她生气,但于主观,未如此想过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至于你,就算你不曾讨厌我,你也不会喜欢我的性格。
    但于我,性格是最最重要的,因为其他的什么都是空。
     
    我没有,你喜欢的那种文字,没有你喜欢的淡定气质。
    我没有,你喜欢的那种声音,没有你喜欢的高雅品位。
     
    我没有,你喜欢的一切东西,只有,喜欢你的那颗心。
    只不过,这些也是一厢情愿,也许,对于你便是多余。
     
     
       
     
    至于暮,一直,很爱很爱他。也同样很感激很感激他。
    没有他,也许,一生再无人,能够如此境界如此爱我。
    就像是,剑手,要功力对等,相互碰撞才能发出龙吟。
     
    任凭怎样呼唤,能唤回来的,也已经不是,昔日的他。
    如果还要离开,因我已无法,再伤心一次,再死一次。

    何况,我要的,是他的幸福,想让他幸福,我就认命。
    如果他不愿意,勉强而为之,他会不幸福,我也不会。

    我情愿去痛死,也不要强求,让他不开心,让他为难。
    我怎样去想法,都是我的事,就算真的死,也是一般。

    这里写的日记,不管有无人,都是一样的,由衷肺腑。
    你不需要同情,我也不需要,就当一场梦,梦醒即空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所谓山盟海誓,他不信永远,我也没有信,未求恒久。
    他的一字一句,我心知肚明,我一字一句,他也清晰。
    正是因为如此,他才会娶我,我也都勘破,一切预知。

    所谓想念至深,比起一开始,已不算疯癫,只差克制。
    我想总有一天,我会去习惯,不会再流泪,不再想念。
    或者一直持续,一直到完结,那也不算是,一件坏事。

     

    薇薇那边,不会跟她再一般见识。
    如你所说,不会再为你替她多事。

    云暮那边,万般缘法,不必强求。我本喜欢佛法。
    从今以后,青灯古佛,亦无不好,心念已决多日。
    也要请你,给我时间,让我习惯。无论多久多远。
    这就像是,戒掉毒瘾,也需要你,学会对我无视。

    你不喜欢,彼此依附,那便不跟。
    你若希望,只是朋友,我便克制。
     
    也许,我真的都不懂。我真的真的什么都不懂。
    分不清,感情的定义,无法去辨认感情的性质。
    这样的我,如何是好?也只有逃避再无路可试。

     

    明天取证、面试。先睡了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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